电商法元旦起施行,个人代购会“消失”吗?
发布时间:2018-12-1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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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就要正式实行。电商法的实行不但关系到数量众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关系到超过4000万的电子商务直接与间接就业人员,还关系到近8亿网购用户,可以说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日前,在距离电商法实行半个月之际,杭州颁出了第一张淘宝C店的营业执照。
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有为数不少的代购,这种开始想屏蔽、屏蔽了又想点进去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买的心理,相信你我都不陌生。由于监管难度大,代购们游走于法律、税收的灰色地带。不过,今后,代购们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将正式实施。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其中,个人网店、微商、直播营销、刷好评、大数据杀熟、征税等成为此次立法的亮点。
据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我国网上零售额已达71751亿元,比上年增长32.2%,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54806亿元,增长28.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0%。
其中电商法提到,“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将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消息一出,个人海外代购圈“炸了”,怕“被税”、怕触犯法律禁区,部分代购称12月就要“金盆洗手”,这也导致部分依赖海外代购的市民开始疯狂囤货。个人代购会不会“消失”呢?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董毅智认为,电商法确实会对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也要区分对待,因为无论是代购还是电商平台,包括跨境电商,都需要细分不同层级。当然,影响最大的是个人的海外代购行为。
“对于代购和微商来说,要求办理主体登记及纳税问题可能已经算是最大的问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说,大部分以代购、微商作为全职的或是交易规模较大的电商经营者,均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对于部分可免办牌照的小规模交易主体,小额交易也需要通过经营平台进行报备,电商法规定了平台需要承担这义务。
电商法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也进行了相应的担责规定,不少消费者担心奶粉、保健品、护肤品这一类热门商品将无法再通过代购购买。
方超强认为,从电商法本身来看,直接影响很有限。一方面,电商法实施后,电商平台要承担更高的监管责任要求,经营者在进入平台的时候,平台不仅需要主动审核有没有工商资质,还应当审查从事相关行业经营的额外经营资质,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另一方面,近期发布的跨境电商新政延续按照个人物品过关,扩大个人年度进口额度、单次交易限制、跨境进口商品清单等措施都是明显利好,这与“传说中”的负面影响明显不符。
在方超强看来,海关检查变严是否与电商法即将落地有关还不得而知,但是“代购”游走在走私与合法跨境进口之间确是不争的事实。“从严查走私的角度而言,海关检查变严也有其必要性。代购主动停止业务,更可能是害怕被定性为走私而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