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资讯要闻
  3.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刑罚!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刑罚!

发布时间:2022-12-15 15:16 分享到: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薛某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薛某卫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薛某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自2020年8月起,被告人薛某伙同其他三名被告人以租用淫秽视频网络平台服务器、域名、片库等网络设备,发展平台下线代理,再由代理通过互联网对外发送、推广平台内淫秽视频的付费观看链接的方式,对外传播淫秽视频,并通过收取淫秽视频观看费用、与代理分成的方式牟利。经勘验和鉴定,执法人员从薛某租用的两个淫秽视频网络平台分别提取视频6065部及4663部,均为淫秽视频。

(来源:"扫黄打非")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o5OZSoNg_N9i7Q-ulYk2w)

机构简介|网友建议|在线评论|一键举报|举报查询

举报电话:0575-85122351    举报邮箱:wangxinshaoxing@163.com

  备案:浙ICP备16024883号

建议使用1366*768分辨率/IE9.0或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