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是个热词。但这个“水军”长啥模样,恐怕许多人并不清楚。
比如,你满怀期待买回一款排行榜上的热销商品,开封后却发现粗制滥造;你参加某个公众投票活动,某些项目得票不可思议地大幅攀升;你在直播间激情下单一款满屏“好评”“回购”的产品,收到后竟发现货不对板……
无需质疑自己的认知,你可能遭遇了“网络水军”。他们以获取利益为目的,参与刷单做假、捧人造势,甚至造谣引流、言语暴力,对网络秩序形成严重干扰,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太原警方近期破获一起网络控评案件,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抓获“网络水军”团伙成员8人。让我们一起拆解这起案件,看看“网络水军”作案的背后黑幕。
“网络水军”头目接到有偿任务后,通常会发布任务招募成员。这起案件中,刷量任务的“行情价”如下:
直播间挂人气,每人每小时0.2元至0.5元;在直播间发弹幕,每人每小时1.8元至2.5元;添加关注成为粉丝,每人0.08元到0.2元;点赞和评论,每条0.15元至0.25元。
看到有钱赚,就会有人前来接单成为刷手。此案中的付某,先后购置70余部手机、注册200多个社交账号,用来接单和完成任务。截至案发,付某已接单1万余件,非法获利3万余元。
付某背后,隐藏着一个遍布全国的“网络水军”团伙。
付某的上线李某,手下有上百名付某这样的刷手。李某将业务分发给下线,并从中抽成。
李某的业务,又来源于他的上线徐某和李某某。据办案民警介绍,从2021年开始,徐某和李某某开设150多家网络店铺用来招揽业务,再将业务分包给网络做单平台和下线刷手。
一层层上线和下线,就这样盘根错节,形成了富有组织的“网络水军”。
转发、评论、点赞,是网民表达意见、参与互动的正常方式,也是大家借以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参考。跨地域、无时限、可互动等特质,让网络成为广大网民共有的工具和家园。
不过,因为有了“水军”的存在,网络世界变了味。
为了追求流量指标,一些企业和个人雇佣“网络水军”,有偿刷量炒作,给直播“涨人气”,给货品“添好评”,给主播“增粉丝”。
于是,网络世界有时变得陌生而虚假:你看到的信息,可能是虚假信息;你看到的商品曝光率或排行榜,可能是刷单的结果;你看到的热销和抢购场景,可能只是刻意营造的假象。
“网络水军”活跃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受雇后针对特定内容发布虚假信息,制造虚假流量,给流量注水。
除了刷量控评等,一些“网络水军”还运营大量账号,编造虚假信息来“蹭热点”“造热点”,借此吸睛引流、牟取利益;甚至炮制谣言、散播不实信息,在网络上搅起阵阵浑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内蒙古准格尔旗法院近期宣判的一起案件中,“网络水军”利用各类自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相关企业的负面帖文,向企业敲诈勒索1200万元。
重庆“胖猫”事件中也不乏“网络水军”的身影。警方通报显示,“胖猫”姐姐刘某在平台购买流量,扩散传播“胖猫”与谭某之间的片面信息来提升热度,以达成个人目的。
“网络水军”扰乱网络秩序,侵害网民合法权益。由于在网络上给人当枪使,所以也有网民把“网络水军”叫作“网络枪手”。
依法惩治“网络水军”,还网络一片清明,是全体网民的共同期盼。
近年来,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净网”“护网”等系列专项行动,惩治各种网络乱象。据统计,5年间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45.3万起,“网络水军”一并受到打击。
随着新技术不断涌现,“网络水军”已呈现模式化、产业化新趋势,使得打击难度不断增大,监管治理任重道远。
打击“网络水军”,离不开相关部门咬定青山不放松。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打击“网络水军”的常态,始终做到利剑高悬,对“网络水军”形成持续威慑。
打击“网络水军”,也有赖于全社会共同努力。利用好各种新媒体平台和渠道手段,通过以案释法持续开展宣传,让“网络水军”之恶广为人知,惩治“网络水军”深入人心。
不为蝇头小利而沦为“网络水军”,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法治的线束,也应成为我们每个人行为的自觉。良好网络环境,是全体网民之福。
(来源:"网信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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